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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铸匠心、强信心——辽宁省律师协会圆满完成第十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选聘工作
辽宁省律师协会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采取本人申请和各市律师协会推荐相结合,通过遴选竞聘的方式确定两专委组成人员。报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竞选人就其对本届委员会工作计划的设想、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具体工作思路以及其自身在该专业领域曾承办的具有典型意义、有影响力的案件材料等方面内容进行演讲,通过评选,最终产生两专委建议人选,竞选结束后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了公示。2024年1月6日,省律师协会十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设置及工作职责》《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2024年1月12日,正式公布两专委设置、工作职责和人员架构。
新一届两专委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委员会的管理和建设、规范运行,积极组织活动,推进辽宁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在省司法厅党组、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守初心、铸匠心、强信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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